欣鸿尊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根据《欣鸿尊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海南欣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截至2023年04月10日(分红基准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以截至2023年04月10日(分红基准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按分红基准日的单位净值1.015进行分配。
二、收益分配时间
分红除权日:2023年04月1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23年04月1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欣鸿尊享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分配方式
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分红登记日后4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通知托管人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并于7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委托人账户。
特此公告。
海南欣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