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其中提到,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部署后,8月11日,《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源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截至2024年6月末,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23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60%以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然而,绿色低碳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毋庸讳言,现阶段,我国绿色转型仍然面临不少困难挑战。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此外,全球绿色转型进程面临波折、环境和气候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绿色贸易壁垒升级等外部形势的变化,都对我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带来考验。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意见》发布后,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意见》要求,制定相匹配的金融政策和发展规划,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大的金融动力。
在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将信贷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引导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鼓励高污染行业应用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支持和培育绿色低碳领域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向高校及企业绿色低碳科研实验室提供金融支持,助力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运用数字技术,鼓励各行业企业向智能化转型,实现高效发展。
在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方面,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金融优化资源配置为抓手,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推动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进乡村环境改善与生态修复。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农村地区结合绿色金融推动农业产业绿色转型。提升对涉农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更多企业加入助力农村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行列。完善对农村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服务覆盖度,提升农村地区绿色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在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方面,以个人碳账户的前期发展为经验参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推动个人碳账户的完善和普及,引导更多人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结合绿色消费的新发展、新趋势,及时跟进消费者需求,打造新型消费场景,营造绿色消费环境。新的绿色消费需求催生了新行业、新业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绿色消费所激发的新兴产业进行支持,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